2023-04-20 品牌洞察

三格创意分享——今日头条告今日油条商标诉讼案,一审败诉!


前天,“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结果出炉。


2020年,河南郑州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早餐店因“撞脸”“今日头条”APP在网络上迅速走红,吸引了众多消费者前去购买和打卡。

为此,“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抖音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及郑州市金水区今日油条早餐店、河南烧烤者食品有限公司告上公堂,要求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索赔20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诉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在文字、含义、颜色等构成要素上不构成相同或相似,相关公众施以一般注意力易于区分,现有证据未能证实今日油条公司等具有混淆故意或已造成公众实际混淆,故今日油条公司等不构成普通商标侵权。

同时,一审法院认为, “头条”“今日头条”属于常用词汇,使用在新闻资讯领域固有显著性较弱,被诉侵权标识与涉案注册商标分别使用在完全不同的市场,抖音公司在餐饮领域不具有现实利益,双方在该市场上没有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今日油条公司等未对驰名商标造成弱化、贬损或丑化,亦未不正当利用驰名商标市场声誉的情形。故即使涉案注册商标中的部分商标可以认定为驰名商标,今日油条公司等亦不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害。


对于注册的初衷,“今日油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新亚曾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自己天天刷“今日头条”APP,“傍大牌”只是觉得“好玩”。


另外,“今日油条”还把西贝、格力、王校长仿了个遍。


一审宣判后,原告提起上诉,目前该案已进入二审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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